郝建军:半路转行的办案能手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12-01 13:22:09  作者:如歌 刘慧丽

70后的郝建军,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自2005年任法官以来,郝建军主审刑事、民事、执行案件逾900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是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多年来,他先后获得“自治区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

改行:从工程师到法官

郝建军是军垦二代,骨子里有着军垦人坚韧不拔的品质。中学毕业后,他考入一所中专学校,学习矿山地质专业。1991年,21岁的郝建军成为矿企的一员,并成为一名助理工程师。

工作5年后,郝建军面临企业下马、人员下岗的现实。

一切从零开始。

郝建军重新捡起书本,投身到公务员考试大军的行列中。1999年,他一路过关斩将,成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从此,他踏上了从“和石头打交道”到“和人打交道”、从助理工程师向法官转变的新征程。

当法官,首先要过学历关。只有中专学历的郝建军需要付出的努力,远比法学科班生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们多得多。凭着那股不服输的劲儿,2003年,他拿到了大专学历;2004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经过5年书记员岗位的磨炼,2005年起,郝建军开始独立办案,走上了“准法官”的路。

2007年,郝建军通过遴选,调入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

郝建军(右二)调解当事人矛盾

2013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民事纠纷、合同类案件越来越多。郝建军调任民二庭副庭长,工作进入到高速循环状态。

阅卷了解诉求;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准备开庭;确认双方证据的真伪;归结双方争议焦点;庭审时认真听取诉讼、答辩;分析问题、拿出意见;合议;书写判决文书……

那时,《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新法颁布实施,郝建军除了要学习掌握一批新法,对新型案件也要样样精通。

面对一审案件六个月审结、二审案件三个月审结的法定审限,郝建军必须加班加点地工作。多年来,他主办的案件数量一直在全院名列前茅,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

追求:案结事了人和

案结、事了、人和,是郝建军长期从事审判、调解工作追求的目标。

2013年,郝建军承办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08年,当事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双方因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争议,未能结算工程款。

2013年,施工方起诉建设方。随后,建设方提起反诉,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求施工方承担维修费并赔偿损失。

为查清事实,郝建军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对工程量进行测量,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勘查,并征询了工程技术人员意见,最终确定施工的工程总量,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并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建设方向施工方给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不合格,双方均存在过错。由此造成的维修费用,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建设方提出的其他损失请求不予支持。

“双方当事人的期望值都很高,但判决未全部支持双方的诉讼请求,结果未达到双方的预期。”郝建军说,因双方均多次参与了现场测量、勘察,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判决结果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双方服判息诉,表示不再申诉、上访。

郝建军认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保证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其次是查清案件事实;三是依法公平公正的审理;最后,要对当事人进行解惑答疑,讲清判决依据的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得到当事人理解,做到息诉罢访。

郝建军(右)给同事讲案件

多年来,郝建军一直在审判一线工作。他深知,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务必做到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处理方法妥当才能做到案结事了,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

“没有天生的办案能手,只有勤奋、努力、不断实践,多学习、多办案、多总结,才能成为一名合格、严谨的人民法官。”郝建军说。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