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她精神抖擞,慈祥而又不失威严——她就是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海日姑·吐地。
海日姑·吐地1985年参加工作,一级法官,2015年3月起,担任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吐曼塔勒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老党员,海日姑自到法庭工作第一天起,就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国法院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海日姑·吐地就是其中受表扬的一位基层法官。
海日姑·吐地深知
基层法庭工作
直接面临的是广大群众
干部的宗旨意识
直接决定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
她首先从干部的思想建设抓起,要求法庭工作人员无论工作有多忙,每周必须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审判业务,分析工作短板弱项,通过每周安排部署、每周讨论分析、每周学习总结,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
法庭的非党员干部通过参加支部活动,在接受思想教育的同时,增强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尊荣感,从而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为民服务的事业当中。
针对基层现状,海日姑·吐地沉下身子,变“坐诊”为“出诊”,在案件审理前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充分了解案件起因经过、了解当事人家庭各方面情况、了解当事人内心想法、听取村干部、工作队等的意见建议。通过走访调研、与当事人心贴心交流,不仅取得了群众的信任,而且找准了矛盾的症结,为公平公正、人性化办案打下了坚实基础,法庭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今年以来,麦盖提县法院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契机,及时向县委汇报法庭工作,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组织下,全县各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海日姑·吐地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在当地熟悉情况的特点,一同到当事人住所做调解工作,向当事人讲清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讲清司法诉讼程序、讲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讲清违法后果,引导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地偏远地区群众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海日姑·吐地充分发挥业务优势,通过开设法制课堂,用贴近群众的语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动案例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坚决抵制不良思想,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
同时,海日姑·吐地还不断加强与所在地乡党委的联系,及时向乡党委通报法庭案件审理情况,积极服务乡村重大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参与乡村综合治理分析研判,评估矛盾纠纷风险,提出解决对策建议,为乡党委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据了解,麦盖提县法院下辖4个人民法庭,年均办案180件左右,其中吐曼塔勒人民法庭年均办案250件以上,调解率达到99%以上。今年7月,吐曼塔勒人民法庭作为麦盖提县法院创建“枫桥式”法庭的试点,号召其他法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