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法院:法官深入基层 就地化解矛盾
来源:塔城法苑   发布时间: 2020-11-15 12:19:41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11月6日,由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涛带队,车排子法庭庭长员胜利及其他干警一行五人再次来到基层法庭、村队及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工作,当天成功调处16起民商事案件。

其中,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在激烈争吵中展开争论,女方边哭边指责男方抛妻弃子,还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男方辩称:离婚时房子和财产都留给女方和孩子了,责怪其只顾做生意,把孩子们寄宿在老师家不闻不问,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看法和意见,并耐心细致地展开释法说理,运用普调结合的调解新举措,通过与当事人进行一对一交谈,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谈到成长教育等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秉承“感情至上,道理为辅”的原则,从法理到情理,逐一疏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一波三折,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积极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称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去法庭接受调解,为方便当事人,在将其他案件办理完毕后,承办法官来到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被告最终承诺同意在今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货款,该案就地调解,案结事了。伴着朦胧夜色回到市法院已经十点多,但从大家写满欣慰的表情中没有看到一丝倦意……

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创造条件送法下基层,本着“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在基层枫桥式人民法庭、社区、村队、企业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让法官走进基层,将矛盾就地化解,方便了群众诉讼,也减轻了群众诉累。

在长期的基层调解工作中,乌苏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始终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司法公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也收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坚持破除制约工作发展的固有思想观念,深入推进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现代服务体系,重塑诉讼新格局。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