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9时30分,在乌鲁木齐市黄山街路段,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民警执勤疏导车辆时,一辆行驶速度极慢的面包车引起民警注意。
天色已暗,这辆车没开车灯,民警观察发现,车里影影绰绰好像有很多人。民警将车挡停检查,发现座位坐满了人,座椅之间还蹲了好几个。经过清点,这辆车核载6人,实际拉了14人,超员超过100%。
据称,司机拉运这批工人准备从开发区前往长春路,原本安排了两辆车,但其中一辆突发故障无法上路,他便冒险拉上了所有人。
随后,交警指挥工人分散转运。驾驶员被交警部门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几日后,另一起校车严重超员违法引起广泛关注,驾驶员将因涉嫌刑事违法而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11月9日10时许,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民警在辖区翠泉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制式的“大鼻子”校车十分可疑,“按理说,校车上的孩子都应该是坐在座位上,系好安全带,但我们从外面望进去,车里不少孩子是站着的。”民警说,因此拦停该校车进行检查。
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民警有些吃惊,车内挤满了孩子,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民警连车都上不去。经过清点,从这辆核载19人的校车上,走下来29名3-5岁的小朋友及一名老师和一名驾驶员,共计31人,超员50%以上。
经过核查,该校车属于青年路附近一家民办幼儿园所有,车辆资质及报备时间段和运行线路均正常,驾驶人的资质也都合法有效,那么司机为何当天会超员拉运孩子呢?
据驾驶员称,这辆校车原本每天从二道湾片区拉运孩子前往幼儿园,分两趟接送。但由于该车属于柴油车,当天早晨因天冷车辆发动困难,发车比平时晚了一些,就只来得及发一趟车了。虽然已经通知家长可以自行送孩子去幼儿园,但仍有不少家长选择等待校车,这下便越接越多,驾驶员只好铤而走险超员上路。
交警先将孩子们安全护送至幼儿园,随后将驾驶人及涉事校车一并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校车严重超员属于刑事犯罪,与普通车辆超员性质不同,在违法处理上也有很大差别,违法驾驶员将因触犯危险驾驶罪而获刑。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据了解,涉事幼儿园也因此受到相关教育部门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