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警方开展“断卡”行动首战告捷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发布时间: 2020-11-11 17:08:08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11月7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中,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现场查获银行卡、电话卡270余张。

今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立即落实公安部有关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行动开始后,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督部门、银行、通信运营企业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并针对今年以来的涉案“两卡”人员逐一核查,对是否属于违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进行认定,梳理涉案线索,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28名,现场查获银行卡、电话卡270余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惩戒期满后,对相关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这名负责人说,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危害巨大,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请广大市民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切莫因贪图小利而使自己陷于不利局面。

警方提醒,市民如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对公账户等违法行为的,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