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新疆法学会向各地(州、市)法学会、研究会和有关单位公开进行2020年度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紧盯理论前沿,抓住重点热点难点,重点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建设中需要解决的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政治方向正确、决策参考价值高的法治研究成果,努力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课题设置及资助额度
新疆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结果为“优秀”,具有重大创新和很高的理论或实践应用价值的,可给予资助出版学术专著。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
《新疆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充分征集自治区法学法律界选题建议的基础上,经新疆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各研究会、地(州、市)法学会的意见形成。《课题指南》中的重点课题需按原题申报;一般课题紧扣《课题指南》要求,可做适当调整,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如系非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申请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如系非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本科或硕士应为法学专业);所有申请人均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未提交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3.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独立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且课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5.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报,不得以已结项的新疆法学会课题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正在主持新疆法学会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存在以上情况的,撤销立项。
6.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五、研究期限
重点课题的完成时间以新疆法学会审批期限为准;一般课题应当在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申请人自行填写完成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研究期限的,经书面申请批准后,延长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能完成的,列入新疆法学会课题研究诚信记录,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疆法学会课题。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做好新疆法学会2020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新疆法学会将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根据课题立项原则,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评审。注意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4.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申请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并提交《2020年度新疆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请从“新疆平安网”网站栏目下载),并一律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申报书》及《活页》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活页须单独装订。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申报材料由各研究会、地(州、市)法学会或各区级部门统一提交新疆法学会业务处。
(三)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有:《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资格证明(粘贴于申请书表四一栏)。《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新疆法学会邮箱,附件名称设置为:“学科(课题题目+申请者)”,也可刻录光盘一并报新疆法学会业务处。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具体申报事宜,请与新疆法学会业务处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卫俊刚 0991-2382265 18209910305
海沙尔 0991-2382265 13209065665
电子邮箱:xjfxbjb@163.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万向大厦5楼新疆法学会业务处
邮 编:8300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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