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业绩考评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疆平安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作出部署。
“业绩考评要把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纪律作风结合起来考”“有的考评指标可操作性不强,考评指标还需优化调整”“要把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更好结合起来”……会上,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的思路举措等进行了热烈讨论,为深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出谋划策。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总体看,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的成效初步显现,基本实现了评优促差,进一步压实了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大局服务和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提升了检察管理水平和工作质效,与党中央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和五中全会关于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的精神相契合。下一步,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中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进一步深化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张军提出具体要求,给有关部门留“作业”——
一要抓领导带头。最高检各部门“一把手”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接受考评,该扣分的自己主动扣分。只有对自己要求更严,才能在业绩考评中去严管别人。
二要抓“两头”促进。要抓好考评成果运用,对于考评中的“优良”,要深入分析总结其经验,分享给更多的人。对考评中的“后进”,要深入了解原因,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提升工作质效。
三要抓动态调整。政治部、案管办等部门每个季度都应以不同形式调查了解考评中的问题,深入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征求检察干部对业绩考评的意见建议,促进业绩考评机制更好运行。要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对考评规则适时作出微调,不断优化考评指标。
四要抓成果运用。要把业绩考评作为干部年底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评价干部,不能只凭印象,还要把被评价检察干部的办案、办件拿出来晒一晒,评一评,看看是否符合晋职晋级的要求。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传达了“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