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当好‘老娘舅’,就要真严管、真厚爱,检察司法目的是为真爱而管,是为健康成长而依法处罚。”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第36次检察开放日暨第31期德胜门大讲堂,主题为“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活动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的致辞一下子“俘获”了在场嘉宾的心,赢得阵阵掌声。
张军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主动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
平等保护,为民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永远在路上。
张军检察长指出,近年来,检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敏锐把握形势发展变化,重点在用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苗生明厅长介绍:“近年来,高检院十分重视平等保护理念的引领作用,加强政策指引、案例指导、教育培训,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切实做到对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及中小微企业等各类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和窗口,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针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一些民营企业不重视法律风险防范,企业产权不清存在很大法律隐患等问题。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于2019年9月主动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重点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少捕慎诉,为民营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切实把“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政策落地落实。
张军强调,近年来最高检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经营性犯罪案件时,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在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出台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11条意见,提出的37项具体检察政策中有22项是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
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落实,避免了因办案时机或者方式的把握不当,加剧企业经营困难风险,最大限度为企业解决难题,减少和避免因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统计,2018年以来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9.5%,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7.3%,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起诉率。
专项清理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司法实践中,存在有一定数量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逾期滞留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既未结案又未被移送审查起诉或作出判决的情况,形成“挂案”,久拖不决。
民营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侵害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对其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针对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挂案”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下旬部署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
2019年12月31日,全国共排查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870件。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清理办结2125件,占总数的74%。
“下一阶段,检察机关将紧紧抓住受理和办案两个关键点,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坚决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用实打实的监督办案力度,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成效。”徐向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