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无接触成功化解。
“法官,我在浙江省金华市,想要立案,该怎么做?”
“您可选择跨域立案。”
家住浙江省金华市的原告盛某在昌吉市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完成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后,案件被昌吉市法院受理。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昌吉市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采用“云庭”互联网审判模式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盛某与被告黄某在宁波读大学时认识,后黄某返回昌吉市。今年年初,二人通过微信谈妥一笔关于一批医用物资的生意。盛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黄某转款167.14万元。因该批物资一直未发货,黄某向盛某退还84.98万元,剩余82.16万元一直未退还。
“云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线上”展开举证、质证,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黄某退还原告盛某剩余货款82.16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判决书由法院通过邮寄送达,该起案件结案。
今年以来,昌吉市法院运用“跨域立案+云审判”协作的方式,进一步压缩诉讼时间和成本,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