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9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乌市国资委”)召开企业破产工作联席会,共同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
目前,乌市中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遇到的问题,如:破产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土地权属、职工安置等,仅仅依靠法院无法推动,需要政府各部门积极协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利于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全面助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
会上,乌市中级法院与乌市国资委着重研究并建立了6个合作机制:建立国有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多方问题一体解决;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重大案件联动协调机制;联动搭建信息交互平台,推动破产程序依法启动;探索适用预重整程序,促进国有企业价值最大释放;建立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
会后,双方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破产审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