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昌吉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昌吉州党委政法委、信访局、检察院、司法局、信访人陈某所在社区的代表共同参加陈某信访一案联合信访听证会。
陈某与高某系亲属关系,且相邻而居多年。后高某搬迁外地居住,高某的房屋由陈某实际控制和管理。几年后,陈某将该房屋出售他人,高某与陈某因此发生纠纷。陈某将高某诉至法院,以其实际控制和管理高某的房屋是基于高某将其所有房屋已向其出售为由,要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听证会上,主持人对原审裁判审理经过及案件事实进行简要回顾,与会人员听取信访人与被申请人各自陈述意见并对原审和听证会中信访人提交的证据进一步审查,对信访诉求及案件事实向信访人及被申请人进行发问。最后,与会人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陈某表示:“多方听证,让我消除了不少疑问,我同意调解。”
举办信访案件联合听证会,邀请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案件的审理,能拓宽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裁判思路,加大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据统计,2019年至今,昌吉州中级法院已举办信访案件联合听证会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