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试图利用拉杆箱掩人耳目运输毒品,但其种种异常被警察成功识破,终究难逃法网。近日,奎屯铁路警方通过站车查缉查获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查获毒品海洛因472.7克。
6月27日22时许,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伊宁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站车查缉工作时,发现一名从Z305次列车下车的的男子神色紧张,刻意躲避警察,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经民警查看马某的身份证和携带的车票信息,发现马某此次出行从甘肃省兰州市乘坐Z305次列车到达伊宁站,民警询问他的出行目的和联系人,马某沈默不语,目光警惕盯着自己随身携带的蓝色拉杆行李箱。
伊宁站派出所民警立即对马某进行人身和随身物品逐一检查,在将蓝色行李箱打开后,发现仅是几件日常衣物,并无异常,随即对行李箱的各个部位按压,查看走线痕迹,发现行李箱底部靠下有轻微凸起,疑似有填充物,民警果断打开外层布面,取出一块用黑色胶带缠绕包裹的毒品可疑物1块,经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472.7克。
奎屯公安处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马某运输毒品案开展侦查,讯问过程中,马某声称行李箱是自己在兰州火车站进站乘车时,一名陌生男子让他“帮忙”带到伊宁站,并支付他200元辛苦费,至于行李箱里面是否夹带毒品和让他携带的目的,他本人不清楚。结合现场查缉过程中马某的种种反应,现场指挥员当机立断,派员前往兰州市开展工作,查清行李箱的来源。
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兰州,到达兰州火车站后调取了马某乘坐火车当天的视频监控,发现其在进站乘车时已随身携带蓝色行李箱,民警立即顺线追踪,发现其在到达火车站前多次换乘车辆时,均都随身携带蓝色行李箱,在扎实的“铁证面前”,马某心存侥幸的心理防线被完全击溃,对他此次乘坐火车利用拉杆箱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马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