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法院制定《案件财产保全实施细则》

全力做好诉讼保全工作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9-07 19:41:19  作者:伊宁县法院

新疆平安网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案件财产保全工作,切实解决送达难、立案难、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伊宁县人民法院案件财产保全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分流,提高执行质效,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务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此《细则》的施行,既强化了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也加强了立案庭与执行局的团结协助,两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合法诉讼请求能够得以实现。  

《细则》还规定,在办理保全案件时,应客观把握基础形势,在能够实现保全的前提下,也要保障被保全人的基本生活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该实施《细则》已下发至业务庭室,指导开展诉讼保全工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