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今年以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两级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 “1+N”系列措施,助力服务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精河县人民法院大河沿子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郝某、王某、赵某等8位原告诉被告闫某某、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温某等2位原告诉被告闫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等10起案件,以上十案诉讼金额合计380余万元。被告张某陈述借款均是由被告闫某某经办的,其并不知情,如被告闫某某不到庭,将无法确定借款本息金额。
彼时,被告闫某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羁押于和田地区看守所,案件送达陷入困境,如被告闫某某不到庭,将给案件审理带来难度,并易引起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件承办法官积极协调沟通,并奔赴和田地区,征得闫某某同意后,一起乘坐飞机返博处理以上案件。在机场等候期间,被告闫某某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同意与各案原告进行调解,在法庭等候的十名原告也纷纷表示愿意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在被告闫某某进入法庭后,审判法官分为两组,在3个小时内迅速调解处理了全部案件。
截至9月1日,博州两级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217件,结案率88.43%,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9天,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83%。通过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优先立案1235件,优先办理1235件。
据了解,博州两级法院还从着力提升为群众提供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入手,纷纷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大力推广“指尖诉讼”,推动移动微法院。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成功651件民商事案件,3个“枫桥式”法庭陆续挂牌,全州各乡镇场、社区法官工作室和便民服务站点达到全覆盖。
“我州两级法院将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把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准确地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真正将顾大局、谋大局、助大局的要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博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吉云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