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既要尽力也需量力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 2020-08-27 13:27:06  作者:栗玉晨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以保息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中华民族济弱怜贫、应急救困的传统一脉千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构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社会救助制度化新格局,正是眼下最紧要的任务。

具体来看,《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近几年呼声很高的“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被明确提到,因为它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破解临时救助痛点与难点的经验总结。“低保、特困等救助审核认定下放到乡镇”也被特别提出,这是对公众呼声的回应,也顺应政府的执政为民理念。而为“服务类社会救助”提供更多制度保障,则在于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只有通过政府引导下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救助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才能摆脱政府大包大揽的被动局面,为动员全社会加入扶危助困的“好人团”注入鲜活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此次发布的《意见》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形成多层次的分类救助体系”。从微观角度看,这为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现条件下,如何划定低保、如何根据需要提供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如何完善急难救助等明确了政策界限,为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进行了蓝图设计。从宏观角度看,这是进一步探索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的时代大命题。

社会保障水平是柔性的,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水涨船高。社会保障又是刚性的,事关基本民生底线。刚柔之间考验的是政府尽力而为的责任担当,也考验政府量力而行的求实态度。

救助对象范围的拓展、加快城乡救助对象均等化、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无不是立足国情民意所作出的积极谋划,而从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到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再到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则无不立足于政府尽力与量力之间的微妙平衡。毕竟,一个具有现实性、系统性、前瞻性的社会救助体系才能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以不断增强。

期待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中国社会救助体系将更加完善,群众生活的安全网将更加密实牢固。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