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检察院“互联网+”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伊犁州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0-08-20 20:07:56  作者:张香英

新疆平安网讯 疫情防控期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探索“互联网+”办案模式,确保案件线上办理、线上推送,确保了防疫和办案两不误。

“互联网+提讯”,远程讯问提效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变通提讯方式,由当面提讯变成远程视频提讯。近期,州直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实现了对刘某利案、马某案等案件的讯问,累计提讯25件次,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互联网+阅卷”,律师阅卷有保障

伊犁州直检察机关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线上”注册、预约、审核和线下服务保障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快速实现了律师申请阅卷、要求听取辩护意见等事项的接待、审核、处理、反馈“一站式”服务的紧密衔接,以最安全的方法为律师执业需求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

“互联网+起诉”,移送案件不出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协同应用的提示”要求,伊犁州直检察机关率先与公安局、法院协调推进该平台的应用工作。近期,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接收、推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案件累计568件,实现了公、检、法等单位之间的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的网上流转工作,提升了刑事诉讼网上协同工作效能和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有效避免了案件反复创建、重复扫描、制作电子卷宗等情况,很大程度上给基层院减轻了工作负担,节省了案件录入、制作电子卷宗的时间和精力。

“互联网+庭审”,线上开庭不延误

疫情防控期间,伊犁州直检察机关通过“云间庭审”APP参加庭审,开启“云间网上庭审”、数字方式签署庭审笔录等模式,高效便捷的网络庭审既满足了上诉人早日开庭的需求,又避免了人员聚集引发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风险,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效率。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面对新问题、新情况,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检察智慧,精准服务大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办案模式,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接触、实物传递导致的安全隐患,充分展示了检察人员应有的责任、担当和作为,切实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力量支撑。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