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8月15日至16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和博乐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继续前往兴博市场、友好超市、爱家超市、仁和春天超市、兴农果蔬批发市场等经营销售点,重点查看了鲜活水产品、畜禽肉类等销售情况,确保该类食品安全。
8月以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公安局等单位,对博乐市辖区内销售、经营肉蛋奶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特定种类商品食品安全等情况持续跟进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基本生活物品质优价平。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商铺的经营主体资格、经营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进行核酸检测、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生鲜水产品、畜禽肉类的检验检疫、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的检测情况等方面。通过检查,肉类的检验检疫基本落实到位,但生鲜水产品中,大部分商超所销售的鱼类均无相应的检疫检验证明,部分商超存在应下架的冷冻包装牛肉未全部下架,小型经营肉类、生鲜的商铺普遍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卫生不达标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持续跟进,确保问题妥善解决。联合检查组检查期间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
下一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食药安全领域实现“应治尽治”,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