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8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下发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乌市户政窗口启动“不见面”服务,群众可通过“掌上办、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据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大中专院校新生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可以迁也可以不迁,大多数高校在录取通知书上也会注明这一点。
办理大中专院校新生户口迁移业务的群众,可通过微信等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传给社区民警,初审通过后,邮递或依托社区(村)基层组织、社区警务室将相关材料传递给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大厅办理。工作人员审验合格后,签发户口迁移证,全程“不见面”办理。
新生报到时,向学校招生部门交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校手续,将户口迁移证递交学校户口管理部门,经审查迁移证内容合格后,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