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市民被罚200元
新疆平安网讯 7月30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最新进展和防控情况。会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通报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木拉提·阿不都瓦依提:7月21日,市民张某某所在的小区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施了封闭管理,张某某没有按要求居家隔离,擅自在小区里锻炼身体,拒不听从防疫工作人员劝阻,拒绝佩戴口罩,并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给予行政处罚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