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喀什地区伽师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伽师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人电话称:“在古勒鲁克乡至二区闸口方向排碱渠内有人非法猎捕野鸭。”
接到报案后,伽师县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在古勒鲁克乡苏巴斯提村查获伊某、伊某、热某三人非法狩猎案。经初查,犯罪嫌疑人伊某、某、热某三人于7月6日、8日和11日,在明知每年4月至6月期间为野鸭的繁殖期,幼鸭飞翔能力较弱,不易长距离飞行的情况下猎捕杀害野鸭22只,当场查获5只无头鸭,3只野鸭死体(无皮毛、无头)。非法狩猎的野鸭疑似为赤麻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办案民警2次现场勘查共查获野鸭头7个。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