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就是人民警察,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做群众的贴心人。”这是荣获2019年度“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平龙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平龙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个人嘉奖5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3次。
2004年8月的一天,国道314线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农用车与一辆小轿车碰撞,两车严重损坏,小轿车驾驶人受伤。
当时,在焉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平龙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过初步调查,农用车驾驶人马某由于占道行驶,要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到处找人说情,试图通过私下沟通“摆平”平龙。平龙不为所动,依法认定马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
没过多久,平龙在街头执勤时偶遇马某。马某向其诉苦:“因为交通事故赔付,我家负债累累,现在父母生病都没钱医治,我正四处借钱……”
了解到马某家的境况,平龙有了帮助他的想法。当天下班后,平龙专门来到马某家,看到他家家徒四壁,年迈的父母体弱多病没钱医治,全家人生活来源都靠马某一人支撑。
平龙暗下决心,要帮助马某走出困境。平龙的家庭条件也不好,父母早年离世,未成年的弟弟和妹妹都靠他抚养,他将省吃俭用攒下来的6000元借给马某,让其修车,赶紧挣钱。
之后,平龙只要一有空,就去看望马某及其家人。在平龙的帮助下,马某通过跑运输挣了钱,并在和静县开了一家小餐馆。
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后, 平龙与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乡下道杆村村民吐热木·亚生结为亲戚。
吐热木家地少人多,一家人生活很艰难。平龙坚持每月都去一趟吐热木家,为他们送去生活必需品,还帮吐热木的大儿子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丰收时节,平龙积极发动身边朋友帮助吐热木销售香梨,并动员吐热木到焉耆县学习打馕技术。
此外,平龙还与5名群众结为帮扶对子。每逢春节、元旦、中秋节,平龙都会去看望慰问;同事克衣木·木沙的家人患重病,平龙带领全体民辅警捐款;每月为亲戚的孩子米克拉依资助生活费;动员驻村民警为家庭困难的村民加拉力·乃吉米丁购买水泥和砖,修建院墙……平龙做的好事说也说不完。
参加公安工作21年来,平龙帮助各民族困难群众169人,个人捐款2万余元,救助交通事故伤者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