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官马敏:用“星星之光”照亮孩子人生之路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0-07-15 16:55:19  作者:公维伟

马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检察工作十五年,她从未放弃过一个“迷途”的孩子,始终坚守检察初心,践行着未检人的使命担当。

在马敏手机微信好友里,有一位认识十年的特别朋友——小王。平时无论工作有多忙,马敏总会抽出时间看看他的动态,关心关注他的日常生活。小王有什么疑惑也会向她请教,两人相处得如姐弟一般。

他们认识源于十年前马敏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当年,小王年少无知辍学回家,因交友不慎,慢慢陷入到赌博的泥潭,进而发展到抢劫。

马敏在办理此案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努力帮助小王正常回归社会。在缓刑执行期间,她持续帮教,耐心细致地和小王沟通交流,了解他的思想变化。平时,她有时间就到小王家里坐坐,工作忙了就通过手机联系。在马敏的帮助下,小王一天天变化着。

如今,小王已经成年,离开克拉玛依市,娶妻生子,辗转于北京、广东等地工作。距离没有切断两人的朋友之情,他们保持着联系。小王非常信任马敏检察官,他说:“是马敏检察官帮助我走出人生的低谷和沼泽地,没有她,我也许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谢谢她耐心地给予我帮助,让我逐渐成熟起来,有了自己幸福的家,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

工作十五年,当马敏看到孩子们在她的帮扶下回归社会,努力幸福地生活,她觉得很欣慰,也很自豪,更感受到作为一名未检人身上背负的责任和使命。

如今,马敏担任法治副校长已多年,她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经常走进校园,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教会孩子们自我保护,崇尚法治,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在孩子们心田。她说:“我将不断探索前行,贡献自己的点滴力量,用‘星星之光’照亮孩子人生之路,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褚轩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