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一直是我不变的追求。”——闫旭
记者采访闫旭时,他刚刚结束了一份裁定书的制作。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57岁的法官闫旭算是“老资历”,他的工作热情和学习劲头让后辈叹服。
闫旭在法院系统工作已经32年,从审判业务一线到办公室,再到执行一线,一路走来,闫旭勇担责任,争当先锋。
他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应该率先垂范。”
今年疫情期间,闫旭带头在单位值守21天。处理上访案件、安抚当事人情绪成了他当时工作的主要任务。
期间,闫旭接到一个特殊的信访电话。信访人王某的儿子因危险驾驶罪判刑,王某不服,上诉维持原判后又进行了申诉。
闫旭值班期间,每天都能接到王某打来的十几个电话。面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和“锲而不舍”,闫旭没有烦躁,反而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与王某聊家常、聊案情。最终,闫旭与王某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良好关系。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外出,闫旭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完成了案件的审查流程。上网审查、签字盖章、打字印刷……闫旭不断学习“新技能”。
为了让王某早日吃上“定心丸”,闫旭联系了快递公司,将文书专递送达。
王某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谢谢您,您是个好法官!”
一句赞扬,让闫旭宽慰不已。
闫旭说:“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在情感上向他们靠拢,没有化解不了的难题。”
值守期间,闫旭也没有放松执行工作。今年3月初,他共完成4件执行案件的网络查控,3件执行案款的网上发放工作。
同事们都说,闫旭就如一个旋转不停的陀螺,不知疲倦。但作为一名“老法官”,闫旭说,他只是不甘落后。
从事执行工作4年,闫旭熟练掌握了很多网络知识。
记者采访时,“网络给力”不只一次出现在他口中,“熟练掌握网络操作技能,会让我们的工作事半功倍,否则只能‘盲人摸象’。”闫旭说,实际上,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时查人找物很复杂。离开网络,工作很难进行。
2018年闫旭带领团队执行的一起案件令他感触颇深。
昌吉某公司因融资租赁纠纷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企业,执行标的约2400万元。然而黑龙江省的这家企业濒临破产,查询该企业账户发现没有任何财产。因此,闫旭带领团队紧盯该企业的临期债权。
通过网络,闫旭发现该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某地中级法院打赢了一场官司。闫旭等人立即带着手续前往内蒙古。
闫旭等人赶到时,法院刚作出判决,还未送达。闫旭申请同当地法院工作人员一同将判决送达被执行人——当地某公司,第一时间控制到期债权,一次性执行800万余元。
今年年初,闫旭团队又发现黑龙江省某企业再次打赢了两场官司,赢回了两套房产,但还未过户。闫旭团队再次行动,及时查封了这两套房产。
目前,这起案件已通过网络追回1000万余元。
对一个年近60岁的法官来说,学习网络知识并非易事。闫旭随身带着一个小笔记本,本子上密密麻麻记满了这些年他学习的网络知识:电子表格制作、系统登录方法、文书书写格式……
“很多都是向年轻人请教后记下来的,还有一些是从网上课件中抄下来的。”闫旭说,为了加强学习,他还准备了一个移动硬盘,用来存放学习课件,没事就打开看看。
“做法官既要有信念、讲忠诚,又要有热情、肯钻研。”闫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