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司法局法治“十进”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7-03 18:24:08  作者:

乌市沙区友好南路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美美商圈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
乌鲁木齐县法治宣传小分队进入市场宣传安全生产法
乌市沙区八一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保洁员宣传安全生产法
乌市米东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给村民宣传安全生产法
乌市天山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学习安全生产法
乌鲁木齐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在闲来小镇宣传安全生产法
乌鲁木齐县永丰镇工作人员在上寺村宣传安全生产法
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乌市沙区扬子江路餐饮广场的厨师和服务员宣讲安全生产法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律师、司法所干警通过开展法治“十进”(进企业、进乡村、进工地、进社区、进餐饮广场、进公园、进特色小镇、进学校、进保洁队、进家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高安全生产认识 加强活动组织指导

为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乌市司法局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部署,细化学习、宣传方案,严格按照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节点,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和相关宣传经费保障,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落实到位。

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基层司法所干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市街道、乡镇司法所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律师、司法所干警进行网上宣传。同时,在线下通过法律咨询、法治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拍摄微视频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搞好统筹 确保活动实效

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与“七五”普法宣传阶段性工作要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宣传中,首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实际,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五进”的基础上,扩展宣传范围,引导广大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工地、公园、餐饮广场、特色小镇、保洁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6月初,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组织律师走进南通四建云文化产业基地,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师们用以案讲法的形式,为农民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律师的宣讲打动了在场的农民工,宣讲活动结束时,他们纷纷表示:为了自己和家人,要做到“宁愿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要树立“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的意识。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乌市司法局在乌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餐饮广场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乌市沙区扬子江片区司法所与扬子江社区邀请新疆金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餐饮广场的管理人员、服务员和厨师讲安全生产法。同时,为了让居民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律师还来到扬子江社区,为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讲解防火和消除厨房安全隐患的重要性。

加强宣传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为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乌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在人民网、《法制日报》、法制网、《新疆日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利用乡村广播、展板、微信等自媒体进行宣传。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30余条,组织记者采访8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严格考核 强化责任落实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乌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宣传中注重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组织律师、司法所干警用一个个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进行宣讲,使宣传活动取得了实效,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