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
新疆平安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化贯彻实施民法典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更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要抓紧清理”“要审视短板和不足,切实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各个业务条线必须形成合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张军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结合检察实际督办相关工作落实。
“民法典与‘四大检察’都密切相关,要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着力提升监督水平”“要解决一些地方民事检察监督还不到位的情况”“民法典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通过民法典实施,促进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位”……围绕如何把民法典贯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热烈讨论。
结合大家的意见建议,张军提出学习贯彻民法典“两手抓”的要求——
一手抓理念。要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价值追求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各环节,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对贯彻民法典需要秉持的理念,张军提出五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坚持平等保护;坚持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治理;坚持精准履行监督职责。
一手抓实干。通过实干——监督、办案,真正让民法典落实落地,并在此过程中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如何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张军强调: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以民法典为标尺,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遵循,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充分发挥刑法作为民法典“后盾法”和“保障法”的作用,积极主动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的同时,坚决防止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乱作为;以实施民法典为动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将适时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并就筹备工作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