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贷款为诱饵网上诈骗4万余元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6-09 12:01:31  作者:喻辛莲

“喂,110吗?我要报警,我要报警!我被骗了,我的钱被坏人骗走了!”电话的一头传来一名男子焦急的声音。

“你别着急,你现在在哪里,有时间来我们这里吗?我们需要你提供被骗的详细的过程。”塔城地区额敏县公安局副大队长胡明圆用沉着冷静的声音安慰着。

半小时后,一位穿着朴实的牧民操着一口不流利的普通话说着自己大致被骗的经过。他痛哭流涕,悔不当初,这些钱可是他辛苦打工补贴家用的,如今都被骗走了。

经询问,被害人为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居民热某,今年1月1日,其通过浏览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可以办理贷款的信息,便添加了信息中留下的微信号。聊天中,沙某称可以办理10-30万元额度的贷款,但是要收取5%的手续费,并称若能给其介绍其他人办理贷款,每成功一个会给介绍费500元,热某心理一想:“这样的好事终于也轮到我啦!”于是在朋友圈疯狂地转发这条办理贷款的信息,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10余名有贷款需求的人先后按照所谓的要求将办理贷款的手续费转给热某,再由热某将所收到的手续费多次通过微信转账转给犯罪嫌疑人沙某共计16080元。在那之后,贷款办理迟迟未下发,介绍费也没能收到。热某想尽办法却怎样也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沙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无独有偶,1月20日,裕民县吉兰德牧场居民海某也是通过浏览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可以办理贷款的信息,就添加了对方微信号,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给了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及银行卡号,22日,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称海某申请的贷款额度已通过,需缴纳手续费为由骗取海某1250元,之后又多次以提高海某贷款额度缴纳手续费、保险费为由,多次要求海某微信转账共计8918元。贷款一直未到账,犯罪嫌疑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将海某“拉黑”了。

接到报警后,额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历经9天的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沙某锁定,在得到确定线索后将沙某捉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沙某对自己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积极追赃,目前已将追回的8900元被诈骗资金发还给受害人海某。

沙某外表看似是一名柔弱女子,可她在1年的时间里,通过手机微信发布贷款信息,并发动无知群众帮助她扩大了诈骗范围,就这样动动手指,便将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等地10余人4万余元收入囊中。

贷款类诈骗是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其常见手段有以低门槛低利息的名义骗钱、借帮助强开额度诈骗、利用文字歧义诈骗、银行贷款中介、开设虚假贷款网站等。其特点一般都是骗子通过社交工具广泛发布“提供无担保、低息贷款”类似信息为诱饵,再留下联系方式,让百姓认为自己碰上了“好事”,坐等“鱼儿”上钩。

警方提醒: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二维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号码信息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能泄露,更不能随意提供给陌生人。一旦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还一定要做到:

1、不明来历电话、短信不轻信。无论不法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与您对话,一旦牵扯到钱,就要异常小心,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挂断电话。面对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凡是涉及贷款类基本为诈骗,谨记!馅饼不从天上掉,短信链接不要点。

2、个人信息不泄露。每个人的基本信息情况都是私密的,大家一定要注重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不要向陌生人随意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3、私人资金保管好。不要有“贪图便宜”“一业暴富”的心理,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在与熟人进行资金往来时,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不要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