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益诉讼守护的不仅是文物更是历史的“乡愁”
来源:布尔津检察   发布时间: 2020-05-02 12:43:01  作者:芦昱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战友—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官……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沉淀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厚重的文化魂魄,保护文物本质就是保护历史,护佑文化传承……我们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是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守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资源……”4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文物看护员培训班在布尔津县冲乎尔镇举行,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负责人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如是说。

文物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失去不可再生;在日常生活中,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文物保护缺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观念和认识,是责任心。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全疆检察机关开展的“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文旅局对县域内8名文物看护员进行培训,检察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文物法规、文物保护管理等内容进行授课,同时强调文物看护员要充分认识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文物单位附近取砂、取土、修路、种树、建房等行为对文物保护造成危害的隐患排查工作。鼓励文物看护员在遇到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损害文物的行为。

为了让更多的人更深入的了解公益诉讼工作,培训结束后,向每一名文物看护员发放了本院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公益诉讼宣传册,同时鼓励看护员积极向老百姓宣传公益诉讼工作,让更多的群众力量加入公益诉讼。此次培训受到了文物看护员的一致好评,他们表示这次培训不仅认识了公益诉讼,还明确了今后在做好文物保管员、守护员的同时还要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员和联络员。

培训结束后,本院干警与县文旅局工作人员一起现场踏勘了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卡拉恰特墓群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喀拉塔斯特墓群、阿克巴斯陶墓群等,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现状再次摸排。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检察机关助力新时代文物保护,守护文明,维护公益。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