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官哈得尔江:普法要让村民听得懂 学得会 用得上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0-04-18 13:37:40  作者:张秀 魏芸

4月14日,哈得尔江·玉努斯又骑着自行车出发了。哈得尔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驻伊州区五堡镇吐格曼博依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为将最新政策法律宣讲到位,最近一有空,他就到居民家中走访、普法。

突然,手机响了,“喂,我是哈得尔江。”停下车,哈得尔江接听了电话。

原来,村民牙某打算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此前哈得尔江给大家普法时强调过,合伙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应当提前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避免问题的产生。这不,为避免以后产生矛盾,牙某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帮忙起草一份合伙协议。

哈得尔江(左)在法官工作站接待当事人

哈得尔江是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2019年7月,根据哈密市中级法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他来到距离哈密市60多公里的五堡镇吐格曼博依村驻村。

为让村民喜欢听他的宣讲,办案经验丰富的哈得尔江经常将自己办理过的案件融入到法律宣讲中。如果无法集中授课,他就上门宣讲,田间地头,入户走访,都是他宣讲的“好时机”。哈得尔江认为,村民们只有听得懂,才能学得会、用得上。

村民阿某购买了买某的葡萄,迪某为阿某担保,货款共计12万元。阿某支付8万元,剩余的4万元因种种原因未按时还清。于是,买某把阿某和迪某一同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要求阿某和迪某还款。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未按时还款,买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0月,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村里,准备执行该案时,阿某和迪某拒不配合。

正在这“剑拔弩张”的关头,阿某的亲属想到了哈得尔江,立刻找到他。经过哈得尔江耐心劝解,双方当场约定,阿某先还款1.4万元,剩下的钱在一个月之内全部付清,阿某当场写下了保证书。

哈得尔江喜欢普法宣讲,教大家用法律解决问题,不但得到了本村村民的信赖,连外村的村民遇到问题也会找到哈得尔江。

“你们村的一个人欠我5000元一直没还,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邻村村民吐某找到了哈得尔江。

了解详细情况后,哈得尔江回答:“起诉没有问题,但如果对方没有还款能力,这个事情也不好解决。你给我一点时间,我去了解一下。”

哈得尔江找到了欠款人,详细了解了对方的情况后,给吐某回复:目前欠款人还清全款确有困难。在他的建议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欠款人先付1000元,其他的钱按每月1000元还清。

哈密市中级法院在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吐格曼博依村设有法官工作站,哈得尔江来到该村后,也承担起了工作站的日常咨询、接待工作。2019年7月至今,仅哈得尔江在法官工作站接待的群众咨询就达20多人次。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