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首批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4-08 16:49:20  作者:赵志芸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在新疆设立首批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将组织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并把基层的立法意见、建议反映到立法机关,确保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立法意愿。

去年,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社会团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自治组织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1月21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先后赴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地,完成了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授牌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娟告诉记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各地主动与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沟通对接,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以及后续工作开展等进行安排。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举行授牌仪式后,还组织当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群众代表、基层机构座谈,就如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等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片区管委会会展社区、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代表之家”、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基层立法联系点、温宿县温宿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表示,要切实在走进群众和体现地方立法的社情民意上多用功,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和立法愿望反映上来,真正体现立法为民。自治区残联、自治区律师协会、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立法联系点负责人表示,将发挥好各自联系广泛、代表广泛、协调广泛的作用,为地方立法凝聚共识。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立法联系点主动请战,愿意更多参与地方立法的研究、调研、论证等工作,发挥院校专业优势和智库作用,服务自治区法治建设,履行高校社会责任。

李娟说,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系,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组织等各项工作,指导各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活动,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反映地方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