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折翼”少年的法官妈妈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4-08 15:53:50  作者:古雪丽

张洁与参观法院的小朋友合影

她坚毅、刚强、富有爱心,像妈妈一样关爱、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她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洁。2019年11月28日,张洁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张洁在法院工作13年,审结涉少民事、刑事案件1600余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60%以上。她将少年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一个又一个迷途少年。

“未成年人犯罪是好奇、叛逆、冲动、无知和缺乏约束导致的,在一些案件中,家庭和社会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张洁说,法官的责任不仅是审理案件,还要引导犯罪的未成年人走出困境。

2018年,少女李某与同学赵某发生争执,对赵某实施侵害行为,致赵某身体多处受伤,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开庭时,张洁选择圆桌审判的模式对案件进行审理。她从校园生活谈起,用平和的语言向李某讲述了家人殷切的期望、同学的友谊、老师的谆谆教诲……

准备自暴自弃的李某听完张洁的劝导后泪流满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改过自新。

最终,法院以伤害罪判处李某缓刑。结案后,张洁多次与学校沟通,帮助李某继续回学校读书。“情融于法”的做法得到了李某及其家人的认同,一个月后,李某和家人给张洁送去了一面锦旗。

案后回访不是审判工作的必需环节,却是张洁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

很多少年犯回归社会后,由于得不到及时的引导和帮助,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为确保每一个经手的少年犯不再重新犯罪,张洁不辞辛苦,延伸审判功能,进行社会调查和回访,多次与少年犯的父母沟通、谈心,引导他们改变以往的教育方式,拉近与孩子的距离,消除代沟,帮助孩子改掉以前的恶习,插上自信的翅膀,开始崭新的生活。

张洁经常会带领少年庭的法官带着书籍和生活用品到少管所看望服刑少年犯;每年清明节,张洁也会组织少年缓刑犯到烈士陵园扫墓、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

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张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法治教育专题报告会”“法治小记者”“法院公开日”……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让孩子们在快乐的学习中受到法治教育,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