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引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凝聚磅礴力量。全国民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扎实履行政治责任,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兜底保障全部脱贫。
兜底保障是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建立健全长效减贫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
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举措,兜底保障担负着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是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的最后防线,是全面小康的托底安排。通过这项制度,“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要把兜底保障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审视,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兜底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制度安排。兜底保障不仅是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必要举措,也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安排。站在这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节点,必须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按照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研究完善在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中发挥兜底保障职能作用的制度框架。
当前,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人存在致贫风险,其中一些人需要通过兜底保障脱贫。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大已脱贫群众返贫风险,给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带来新的挑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咬定目标、坚持不懈,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重大政治任务,使广大困难群众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全面小康的成色更足、质量更高。
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全面完成兜底保障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善作善成,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主要举措包括:
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全面监测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核实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将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关注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和工作指导,按照党中央“三个新增”要求,在项目、资金、人才培训等方面继续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重点加强对“三区三州”及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督促指导。坚持“四个不摘”,做好民政部门牵头的罗霄山片区和江西省遂川县、莲花县定点扶贫工作,加强对片区重点需求事项的调度,有针对性地对定点扶贫县提供帮助。
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未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关爱服务效能,做到应帮尽帮。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
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研究部署,继续动员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重点,参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举办以聚焦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为贫困地区集聚更多慈善资源。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重点对在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进行表彰,鼓励更多慈善力量投身脱贫攻坚。组织实施好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系列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专业服务支撑和人才支持。
推进贫困地区基层群众自治。指导制定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完善惠及贫困人口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增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促进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安置社区自治组织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制定落实,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指导支持贫困地区稳妥有序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加大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助力贫困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适当增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救助力度,对有亲人病亡的家庭给予重点照顾。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保障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及时提供帮扶。妥善照顾由被隔离收治人员负责监护或照料的帮扶对象。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加强领导,担当作为,以优良作风确保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加强党的领导。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是一场硬仗,越是最后关头,任务越艰巨、越繁重,越需要我们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统一意志、全力以赴。要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不懈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力量,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基层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强化责任担当。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担当作为。落实整改责任,对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大排查等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差距和不足,较真碰硬抓好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瞄准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
坚持跟踪问效。将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监测帮扶情况等纳入督战范围,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开展挂牌督战。建立督促调度机制,定期对地方兜底保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对工作不力、推进迟缓的及时约谈、重点督战,推动各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深入宣传引导。脱贫攻坚蕴含着丰富的制度优势、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要梳理总结、提炼宣传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用翔实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重点宣传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大成果、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取得的突出成就。提前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兜底保障舆情监测,出现负面舆情要第一时间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炒作。
健全长效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实现兜底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健全养老、儿童、残疾人福利等各项民政帮扶政策,构建综合性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和论证,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衔接,为“十四五”和更长时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