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3月17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拉泊街道同心路南社区二楼会议室,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在开庭。
“原被告当事人、代理人,确认庭审笔录无误就签字。”庭审结束后,达坂城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哈力米热·尼扎洪把刚打印出来的庭审笔录递给原被告查看。
2019年7月,77岁陈某骑自行车路过赵某自建房门口时,被突然出现的狗追咬摔倒。陈某住院治疗花费5万余元,出院后他找到狗的主人76岁的赵某要求赔偿。
哈力米热承办该案后,发现原被告均是老人,且都住在同一个社区,若在达坂城区法院开庭,两名老人来回需要跑120公里。于是,哈力米热协调当地社区就近审理。
这次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哈力米热和同事多带了一个背包,里面装着笔记本电脑、刻录机、摄像头、三脚架、打印机等设备。
哈力米热介绍,以前,巡回法庭到乡村、社区、牧区开庭,常遇到当地没有打印机的情况,书记员全程手写笔录后,还得抄一份,请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果案件中涉及多方当事人,则需抄好几份。这样浪费时间。有了法院配备的“科技包”,现场打印、电脑记录都不是问题,摄像机和刻录机还能保证庭审过程更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