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对疫情期间办案工作部署,实现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疫情案件。2月27日,该院对1起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在博乐市开矿,持有大量库存口罩货源,并编造物流快递公司已发货的虚假截图,骗取被害人向某某信任,被害人先后4次向犯罪嫌疑人转账41694.88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收到款后将其挥霍一空。
获取案件信息后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提前介入该案,与侦查机关共同研判案情,审阅侦查卷宗,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博州人民检察院汇报。通过介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罪名确定、定罪以及量刑证据调取、移送起诉事实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确保了介入效果,为下一步诉讼顺利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2月25日,博乐市公安局以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至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于当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当日提审犯罪嫌疑人,并协调博州律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案人员在前期介入的基础上提审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速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从受理到起诉用了不到48小时,等待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