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通讯员 费雪)“王法官,钱我都已经收到了,这件困扰了我这么多年的事情终于解决了,真的谢谢你!”当事人张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2月17日,福海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民庭法官王琦利用电话视频方式,组织当事人在线上调解,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最终获得被告宣某的认可,同意将钱分两次返还给原告张某。当张某收到宣某的第一笔转账,他多年的心结释怀了,当场决定对案件进行撤诉。双方足不出户,仅仅用了1个多小时,就顺利化解了多年僵持不下、互不相让的局面。
据了解,2008年,当事人张某曾找宣某帮忙办事,宣某以可以办成事为由向张某索要劳务费用1.14万元,但事未办成,宣某也未返还费用,期间张某曾多次向宣某要求返还该笔费用未果,便以不当得利为由,于2020年1月诉至福海县人民法院,要求宣某返还该笔费用。
在疫情防控期间,法官王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了解两人以前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因为此事也断了交情,双方都有早些了结这件事情的意愿。在这一次电话视频调解中,王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解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首先做起了被告宣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其即时履行给付义务。目前,该案被告已全额向原告给付完毕。
福海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并提供案件查询服务和网上立案申请,针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案件,随时进行网上调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审判”与“疫情防控”两手抓,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