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限度的减少疫情对司法工作的负面影响,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2月1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敲响全市法院互联网庭审的“第一槌”。在乌鲁木齐市中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和两级法院广大干警的积极努力下,全市基层法院纷纷响应,克服了重重困难,两日内陆续开展了互联网庭审,努力让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庭采用远程网络开庭方式进行……”这是2月12日上午,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在线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场景。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服务,沙区人民法院迅速成立诉讼服务小组,及时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向公众发布暂停现场服务的通告,指定专人负责网上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受理,确保12368热线服务不间断。对需要延期审理的案件逐案摸排,并由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认真做好释明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庭审软件推进在线调解、在线开庭等方式开展审判工作。
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月12日下午,水磨沟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诉讼群众通过诉讼网络平台参与诉讼活动,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月12日下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使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互联网审结的首例案件,最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本次互联网庭审是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审判业务的又一次创新,也是在深度探索智慧法院建设方面的有力尝试。
新市区人民法院
2月13日上午,新市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敲响疫情防控期间的“第一槌”。
为保障疫情期间的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新市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审判执行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引导当事人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移动微法院等方式解决诉求,灵活运用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
米东区人民法院
2月13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米东区法院第七审判庭如期开庭,这是米东区法院首次采用网络庭审模式。疫情期间,米东区法院坚持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让审判人员、原告、被告三方通过三个视频终端实现庭审“面对面”,既保证了案件公正、高效、如期地审理,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身体健康。
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全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按照防疫要求,本次开庭,采用远程网络开庭方式进行。现在开庭!”2月13日上午,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利用“云间”远程网络开庭软件,拉开了网络庭审的序幕!
疫情开始以来,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做好诉讼引导,并确保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程序畅通,开拓网上庭审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线上智慧平台参与诉讼,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天山区人民法院
2月13日下午,随着法槌声响起,天山区人民法院第一起互联网庭审案件正式开庭。庭审期间,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利用“笔录会签功能”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日,天山区法院线上开庭两个案件。庭审后,法官立刻制作裁判文书,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聚集,天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云端网上庭审系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