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哈密市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哈密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2-14 21:12:27  作者:褚惠芳

法者,治之端也。

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至关重要!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考,哈密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疫情,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抓法宣 以法为据明事理

2月6日,哈密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沈星梅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以下简称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册分别送到了伊州城区部分治安卡点和伊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助力依法推进疫情防控。

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将新冠肺炎列入乙类传染病,却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要履行哪些义务?……

32问,5万册。《法律知识问答》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为当前防控疫情提供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防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

早在2月1日,市委即对疫情防控普法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市司法系统成立“十人律师顾问团”参与汇编,就“何时能出门?” “封闭管理有没有法律依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疫情变化带来的社会现象进行法律解读。市委书记李成辉在关于印发《法律知识问答》的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提升依法防疫能力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编印好的宣传册陆续发放至各部门(单位)、基层组织和各检查站、集中医学观察点,以供学习宣传。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刊播;通过乡村大喇叭、社区小喇叭以一问一答方式持续播出。

“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非常有必要,我们国家多部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这也是我通过法律宣传知晓的。”市民李晓在电话里,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举措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她说:“在新冠肺炎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市委、市政府采取的切断传播途径,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道路、场所等一系列举措,从医学角度来讲都是为了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采取的管制交通道路、限制人员流动等措施,也是疫情防控的必要手段,是我们每个市民应该自觉履行和配合的法律义务。”

强监管 严防严控传染源

截至2月6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19户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当场行政处罚6起,突出抓好野生动物、活禽禁售工作,从严从快查处辖区内农贸市场违规交易行为,全面梳理野生动物、活禽交易情况,清空交易场所内野生动物、活禽;截至2月8日,检查农贸市场87家(次),对2家农贸市场的5家活禽经营户和1家农贸市场1个活禽销售区进行关停,查扣野生动物制品49盒(瓶)。加大餐饮管控力度,要求暂停全市聚餐、农村集体聚餐,禁止餐馆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及现场宰杀活禽,落实无条件免费退订,落实餐饮场所的每日清洁消毒;

截至2月8日,全市已落实经营场所消杀措施1025户(次),督促43家维保单位进行日常消毒工作,消毒电梯963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行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保持高密度、高强度的监管态势,坚决守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底线,确保抗“疫”一线和各族群众防护用品绝对安全,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949 家 (次),发现问题隐患13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3起……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市场监管分秒必争。兵地横向联动、市区县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完善全域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体系,围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赋予市场监管组“保”的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市场监管责任,统筹兵地市场监管力量,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市场监管干部全员上阵,市场监管执法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准确掌握重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形成了兵地市场监管数据共研判共分享的强大合力。

稳控物价、市场秩序、食品药品、技术支撑、案件查处,五重点“硬核”出击,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督促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1月22日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全天候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餐馆、药店、电梯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先后通过召开价格提醒会、行政约谈会、发布倡议书、推送告诫短信等方式,发出对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农贸市场野生动物和活禽监管、疫情期间计量检测服务、电梯等公共场所消毒等 12 类市场监管防控工作进行巡查监管的强烈信号。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约谈企业92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1242份,推送餐饮服务提醒书2763家,推送药品经营企业倡议书324家。

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一体推进。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段,通过互联网远程监管、现场视频巡查、电话询问了解等手段开展日常巡查、数据收集、材料汇总。突出抓好外卖、医学观察点餐饮保障单位食品自查自纠,突出加强餐饮服务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严格操作加工行为等各个环节。加强流通领域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和“非洲猪瘟”防控,抓好提供配送服务超市的消杀工作监管。狠抓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推进各项监管任务落实落地、见到实效。

勤联动 卫生监督总“在线”

“未佩戴口罩还不听劝阻,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方式阻碍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的,将构成妨碍公务罪……”

“我们在监督执法中,以多种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在超市、商场监督检查时,要求张贴‘请配戴口罩’ ‘发热人员请到医院就诊’等标语,配合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制作了法制宣传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公众‘不佩戴口罩’‘不服从政府管控措施’是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卫阳介绍。

“对已经发生新冠肺炎病例的相关场所里的人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于民众普遍关心的这个问题,陈卫阳当即进行了法律普及。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系统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带领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市—区—县”联动的卫生监督模式,实施全市疫情卫生监督防控,精准施策,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督导检查,规范指导医疗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点及公共场所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市民健康平安。

截至2月11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852人次,车辆331辆(次),共监督各类疫情防控重点单位530户(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21份,涵盖火车站、飞机场、车站、检查站、卡点、集中医学观察点、定点救治医院、传染病医院、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商场超市、市场、住宿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当前,面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卫生系统全体干部坚守防疫一线,肩扛使命、尽锐出战,着力强化在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点、公共场所三大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并就前期督导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对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商场超市等进行第二次覆盖,不断升级监督措施。

零容忍 打击违法不手软

1月25日13时许,伊州区公安局东河派出所接到伊州区某酒店大厅前台收银人员李某某报警称,有一男子说他是从湖北省武汉市乘坐火车来哈密的,询问能否正常入住酒店?接到报案后,伊州区东河派出所民警将违法行为人李某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供述自己并非疫区返回人员,只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想看看酒店前台得知自己从武汉返回有什么反应。

李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伊州区网民克某通过微信群编造和传播“哈密确诊17例被隔离了,能不出门就别出来了”的疫情谣言信息,经核实,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对克某予以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2月3日,伊州区公安局大泉湾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刘某、屈某、王某、陈某等4人在伊州区大泉湾乡金圪塔小区一住户家,利用麻将以“杠后花”的方式进行赌博的案件。目前,伊州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上述4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目前,我们已经处理12起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2月4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沙文斌介绍,公安机关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坚持“零容忍”,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疫情发生以来,哈密市公安机关迅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责任务,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沙文斌一再重申,在重大疫情的防控下,个人不遵守行政机关对公共卫生事件发布的隔离、封闭规定,违规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医疗救护、疫情防疫、人民警察等人员依法履职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才能在这场严峻斗争中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当前,哈密市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把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法治基石筑得更牢,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必将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