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你们这边能听到吗?”
“可以” “被上诉人,你们这边是否能听到?”
“可以”
“好的,那我们现在准备开庭。”
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
2月6日10点30分,在弥漫着消毒水味道的12368调解室内,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佩戴口罩端坐在各自位置上,但上诉人、被上诉人席却空无一人。
昌吉州中院首例互联网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此案是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被上诉人李某某等要求上诉人某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20万元。
本案由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合议庭提前征得双方同意,采取互联网审理案件方式开庭。
不到一个小时,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互联网庭审顺利完成。
“本来以为受疫情影响案件会一拖再拖,没想到还有互联网法庭这样的创新举措,真是一场非常时期的非常庭审!”庭审结束后,其中一位当事人说。
昌吉州中院院长周玉星表示,互联网法庭的审理模式既能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而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疫情防控期间,昌吉州中院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以切实行动做到“便民服务时刻不停,公正司法一如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