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河子市的两位老人专程赶到昌吉市法院送上了一面锦旗,特地向李岩法官致谢。原来,李岩法官帮助两位老人要回了女婿郭某霸占去世女儿的财产。
案情:
张某甲生前系新疆塔里木某学校老师,财产较多,且分布在昌吉市和塔里木两地。2019年,张某甲身患癌症去世后,其父母未得到任何财产继承权。后其父张某乙与其母朱某将女婿郭某告至法院,要求继承张某甲的财产。
承办法官李岩接到此案后,立即组织开庭审理,但被告郭某并未出庭,这为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随后,张某乙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承办法官李岩立即出发,带着书记员辗转于死者张某甲遗产所在的各个银行,在最短时间内将证据收集好,为案件顺利开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直没有出现的被告郭某也在李岩法官的劝说下,在第二次的庭审中出席。判决下发后,被告郭某当场将属于两位原告的遗产归还。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郭某和两位老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终判决被告郭某与原告两位老人均分得遗产的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