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2月26日,2019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新利,副州长、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琪,州政协副主席潘行科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还对《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作情况说明,并对各协调小组、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说明。会议对5项制度进行讨论和审议。
刘新利在讲话中指出,伊犁州各级党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使法治真正成为维护伊犁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压舱石、稳定器。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与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效能,不断强化“三大攻坚战”的法治引领,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强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加快社会治理的法治创新,从而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伊犁州各级党委、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领域各方面,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州全过程,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思维,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有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