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和申报文物禁止出境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2-24 16:16:17  作者:陈蔷薇

【案例】

近日,一名中国籍旅客从霍尔果斯公路口岸出境,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通过CT机机检时发现图像异常,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霍尔果斯海关现场机检关员当场进行开包查验。经查验发现该名旅客携带一柄环首铁剑,疑似文物。现场关员作暂扣处理,并留存携带人相关身份信息。

随后,霍尔果斯海关将疑似文物送至自治区博物馆文物鉴定组鉴定,鉴定结果为东晋时期环首铁剑,属国家三级文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携运、邮寄文物出口,不向海关申报的,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霍尔果斯海关查获的涉案文物已移交缉私部门作后续处置。

【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珍贵文物(指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的国家一、二、三级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

霍尔果斯海关查检二科科长朱冬梅表示,出境旅客如有携带文物出境意向的,应当先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文物出境许可,并在出境时主动向海关进行申报。若取得文物出境许可但未向海关主动申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未取得文物出境许可又未向海关主动申报的,海关将对所携带文物予以没收。

霍尔果斯海关提醒出入境旅客注意出入境物品携带要求: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麻醉品、精神药物;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禁止入境。

2.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禁止出境。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