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29次集体学习

赵天杰主持学习

来源:伊犁日报   发布时间: 2019-12-11 18:00:26  作者:李新安 马承璐

新疆平安网讯  2019年12月10日上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9年第29次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对美国所谓的“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的评论员文章以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新疆稳定发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精神。

州党委书记赵天杰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意识,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伊犁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政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源于自然、依托自然、高于自然”,充分发挥伊犁的生态优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建设的引领区。特别是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实事求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破除把发展和保护对立起来的思想,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伊犁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项内容,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要把政治责任、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伊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到位;要遵循《条例》各项规定,切实提升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条例》作为戒尺,强化监督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条例》的守护者、遵循者、执行者。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学习把握《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坚决按照《条例》规定抓好农村工作,切实在州直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会议在学习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和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精神后,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沙拉木·沙德克、州党委常委帕尔哈德·赛义德作了发言。

库尔玛什·斯尔江、李建国、焦亦民、赛尔建·乌合拜、石岗、潘道津、库兰·赛富汗、热孜别克·哈木扎、高天山、丁邦文、陶青松等州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学习。

自治州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