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后作出判决,与以往的民事判决书不同,当事人领到的是一份“表格式”判决书。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提交了一份经过被告签名确认的《还款协议》,被告在协议中对欠款事实认可,并承诺了还款计划,但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未到庭应诉,法院遂作出上述“表格式”判决书。
“表格式”判决书将法律文书的相关要素通过表格呈现出来,包括案件基本信息、法院认定事实、判决理由、判决依据等。与传统判决书相比,“表格式”判决书更加简单明了。
据介绍,新市区法院积极探索提高裁判效率的方法和途径,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当事人又不接受调解的案件,尝试以“表格式”判决书的方式推进简案快审。法官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只需按照表格列明的项目进行填空即可,实现文书即时生成,缩短了文书制作时间,同时当事人也能一目了然地看懂裁判文书的主要内容,进一步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