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7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水磨沟区建设局(水务局)对该院检察建议书的回复函,称对该院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部接受并已整改完毕。
该院在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医疗机构、医院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该院从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以类案监督的方式向水磨沟区建设局(水务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由该局牵头组织辖区14个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召开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工作专项推进会;对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专干举办了办理排水许可证工作专题培训,要求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通知辖区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下发办理排水许可证通知单1000余份,107家商户办理了排水许可证;对辖区排水户的污水排放位置、有无污水处理装置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该院在环境保护领域开展检察监督是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的迫切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扎实服务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