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5日,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避免当事人到法院办事遭遇互相推诿、无人接待的情况,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于11月推行了“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人民群众来法院办理立案、诉讼、执行业务时,接触到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法院工作人员在遇到当事人咨询时,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分流。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需引领当事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接替人变为“首问责任人”。处理当事人反映的诉求时,“首问责任人”要做到热情接待,属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自该院推行“首问负责制”以来,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共接待群众320人次,为185起案件办理立案转办手续,当日立案率达到100%,切实做到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
“面对前来诉讼的群众,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首次接待的法官和工作人员都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全方位为前来诉讼的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这是我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党组书记范志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