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这份违纪案件材料中缺少关键证据,干部履历表未注明提取时间、提取人……请按照我们开列的清单进行整改完善。”这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反馈案件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出问题清单的一个缩影。像这样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为每个案件“开处方”,由纪检监察室照单完善的情况,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成为轮台县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常态。
今年以来,轮台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对标“二十四字”审理方针,严把案件受理关,坚持每审理一个案件,开出一份问题清单,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一开始感觉这是‘挑刺’。经过充分沟通后,看到这份‘处方’,我们承办人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整改起来也有的放矢,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密切了协作配合,强化了工作衔接。”轮台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顾军深有感触地说。
轮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单静说:“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出口、关口和窗口,严把审核关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保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一定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强化精准思维,确保案件定性精准科学,杜绝冤假错案和具有重大瑕疵的‘夹生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