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积极推进基层司法协助机制 基层组织成法院“好帮手”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9-24 11:34:10  作者: 古雪丽 张雅楠

新疆平安网讯 9月3日23时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库尔勒市天山街道双拥社区干部的帮助下,找到了居住在该社区阳光绿岛小区的被执行人王某,成功送达法院执行通知书。

9月13日,记者从巴州中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共送达法律文书3200余件,其中,350余件因当事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逃避送达等原因未能及时有效送达。为此,巴州积极推进基层司法协助机制,于8月制定公布了《关于村(社区)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做好送达、调解、执行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要求村(社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机制覆盖广,社区干部情况熟的优势,在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送达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判决书等诉讼文书工作。同时,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受送达人、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试行意见》制定后,巴州基层组织在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巴州各级法院建立与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的协调沟通机制,对已受理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案情简单、标的额小的民事纠纷案件,协调基层组织参与司法调解,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巴州全面铺开,并初见成效。据统计,8月至今,基层组织已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7件、调解案件1起、执行案件4起。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