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务督察人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进行诉中督查,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今年年初,艾某偷盗他人车辆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遗漏犯罪情节的情况,经过两次退侦补充侦查材料,又发现了艾某的8起犯罪事实。
追诉的漏罪能否成立,直接考量着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司法价值和办理案件的质量。为此,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对该案展开庭审督查。庭审当天,检务督察人员严格按照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对公诉人出庭着装仪表、法庭用语、行为举止等是否规范、举证质证是否条理清楚、答辩是否到位有力、量刑建议是否准确适当等内容进行了逐项督查考评。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
据了解,今年以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检务督察工作机制,把“管人”与“管案”结合起来,把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整合起来,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为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