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亮剑噪声污染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9-19 18:50:13  作者:王晨 刘士杰

本报乌鲁木齐讯(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刘士杰)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乌市天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书面回复,对不久前天山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处理结果进行回复,并表示将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今年7月,天山区某小区业主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天山区检察院举报,自今年4月以来,某施工单位夜间在居民区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严重妨碍居民休息。

接到举报后,天山区检察院及时展开调查,走访小区业主、实地查看施工现场、向天山区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调取书面证据等。

经查,4月至7月期间,某施工单位未经天山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在无夜间施工证的情况下进行建筑施工,严重妨碍居民休息。天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接到过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口头警告后,其暂时停止施工,但几天后,又开始在夜间施工。

天山区检察院认为,施工单位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遂向天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施工单位相应行政处罚。

天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查处并告知施工单位立刻停止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