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女子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可几个月后,她不但没有提到车,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贷款买车
为了接送孩子上下学,今年年初,胡芳(化名)打算买一辆车,无奈囊中羞涩。就在她为此发愁时,一则信用卡贷款分期购车的广告让她动了心。
几天后,胡芳向乌鲁木齐市某银行提交了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申请购车贷款5万余元,两年内分期还清。经层层审批,胡芳申请的购车贷款终于批了下来,银行将信用卡、提车单寄送到胡芳手中。
胡芳等着贷款到账后,去提爱车。可一天天过去了,钱没等来,胡芳却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催款电话。对方称,胡芳的信用卡还款期限已到,若不按时还款,将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胡芳傻眼了,钱还没到账,为啥要催款?
“这肯定是骗人的!”胡芳一气之下挂了电话。随后几个月,胡芳多次接到此类电话,均未理睬。
对簿公堂
今年7月底,胡芳接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的电话,被告知她被银行起诉,原因是未按时偿还信用卡贷款。胡芳心生疑惑,这到底是为什么?
开庭当日,该银行要求胡芳偿还本金5万余元,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共1.1万余元。
胡芳表示,自己一直未收到银行的贷款,也没提车,银行为啥要扣款?
法院审理得知,信用卡分期购车的流程为:提出申请,银行进行贷款前调查和审批,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将首付款转给汽车商、凭信用卡和银行开具的提车单办理提车手续。而胡芳误以为,购车贷款申请成功后,银行会将此笔款项打到她的信用卡账户内,她用这笔钱向汽车商支付首付,之后再提车。
事实上,胡芳与银行签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向她交代了上述内容,且在合同中作了说明,可胡芳既没有注意听,也没有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便签了名字。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判令胡芳向银行偿还信用卡贷款本金5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1.1万余元。
法官提示
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借贷规则,避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