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向虚假诉讼亮剑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8-08 17:28:45  作者:张秀

新疆平安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燕)7月31日,奎屯市公安局对奎屯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虚假诉讼犯罪线索调查后正式立案,并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6月,甘肃省某公司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申诉,称赵某某在挂靠其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施工过程中,多次采用伪造欠条的形式,捏造该公司拖欠多人劳务费的事实,并唆使他人向法院提起系列虚假民事诉讼,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并损害其合法权益。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初查,认为赵某某有涉嫌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遂依法将该案移交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通过对案情研判、分析疑点、拟定调查提纲、开展调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核实了赵某某利用其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与其子赵某、妻子高某某、亲家陆某某、麦某某四人,恶意串通,使用项目部公章伪造欠条,并分别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司法途径向被挂靠单位骗取劳动报酬的事实。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随即将赵某某等五人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交给奎屯市公安局。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科负责人介绍,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司法秩序、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诚信,奎屯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好虚假诉讼查处工作。

责任编辑:李晓晓